企业异地生产可以吗?
谢邀 异地经营,无外乎两种形式:
1、成立分公司;
2、办个生产厂(或加工厂);
先说说为什么可以: 对于总公司来说,除了不能发行债券和募集资金之外,其他业务都可以做。对于分公司来说,只要总公司允许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包括在内;而对于生产厂而言,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以外,基本上都能够生产经营。 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异地经营是可以实现的。 但是理论归理论,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
首先,设立分支机构是要备案的,设立生产厂则要办理注册手续,两者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如果总部计划实行异地经营战略,就必须提前开始运作,以免错失市场机会。 其次,很多行业是受地域限制的,比如烟草,就只能在本地进行销售。所以如果想实现异地经营,就要考虑如何突破行业地域限制。
有些行业虽然不受地域影响,但却可能受到政策的影响。以房地产为例,目前各地纷纷出台限购限贷政策,假如某集团在全国多个城市都有地,想建成小区对外销售,就要考虑该如何应对地方政府可能会出的新招了。 最后,实施异地经营还需要考虑成本问题。成立新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需要支出人力资源成本和管理费用;而设立生产厂则要考虑新上项目的资金投入以及日后可能面临的环保风险。如果异地经营的收益无法覆盖这些成本,那么此举就不符合集团的利益。
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由于我国公司法对分公司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有些地区对公司分公司的登记采取的是“核准制”,即只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文件即可被核准注册,而不需要对实际场所是否真实存在进行审核。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造成某些企业为了避税而在注册地虚假租赁办公场所从而取得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在税务稽查过程中是比较容易发现的,并且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