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体券和企业券的区别?
1、定义上的区别 载体券是财政税收部门发行给企业的购领凭证,是政府让渡资金的凭据;而企业券则是企业基于自身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的需求程度主动发行的内部融资凭证,是企业对资金的自主支配权。(引自百度百科) 载体券是政府发给企业用于购买物资、支付各种费用的一种票据,是真实存在的企业债权;而企业券是对应载体券而出现的,是一种拟制的债权,它体现的是企业对于未来收益的预期。因此其属性更接近与期权。
2、产生的基础上的区别 载体券的产生是基于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存在着上下级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由于预算制度的刚性使得政府部门必须按法定程序安排支出,导致在有些情况下不能完全按照企业的实际需求支付款项,从而形成一笔待支资金;而企业券的形成则是源于企业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由此形成了企业的负债和股东的风险。
3、权利义务上的区别 从权利上看,一般来说,只有拥有合法债权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企业债的持有人,但持有企业券的人不一定就拥有企业相应的合法债权,因为企业可能没有真正的债务;而从义务来看,无论是企业债还是企业券均要求债务人(即发行人)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4、实现方式上的区别 由于企业债是由政府授权指定的银行统一发售并代理兑付工作,因而其变现渠道较为单一,一般只能通过市场流通或者债权人催讨来实现;而企业券则是由企业自行决定赎回的时机和价格,其灵活性较好,如果企业资金回笼顺利的话甚至可以直接注销。
5、风险程度上的区别 因为政府的偿还能力一般是被认为最强的,所以企业债的一般被认定风险较低;而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其生存状态复杂多变,经营风险也较大。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也不够健全,因此从客观上判断两者的风险程度是相当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