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棚改户如何经济补偿?
平杜最佳答案
1.房屋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是指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包含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及让被拆迁人暂时无房可住而产生的损失。
产权置换是指拆迁方用异地或原地新建的房屋,和被拆迁房屋所有者交换房屋的所有权。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面积通常是不对等的,多退少补是产权置换的基本原则。
2.奖励和补偿费用 临时安置费(过渡费),因房屋拆迁而导致无家可归的被征收人,政府应当予以临时安置房或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来保障其正常的居住生活。
搬迁费,因为房屋拆迁而不得不搬家,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比如车辆、人工费等应该由拆迁方承担。
停产停业损失,非住宅房屋被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因此产生的生产损失、经营损失等应该得到补偿。
设施迁移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装修等附属物存在价值的认定和补偿问题。
其他附加补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给予适当补偿。
1、北京棚户区房屋的经济补偿,原则上采取货币或者房屋安置的方式,被征收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安置方式。但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奖励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按相关规定增购安置房屋。
2、被征收人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房屋的,不予增购安置。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的,房屋补偿款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及各项货币补偿奖励之和确定。在规定的签约奖励期和交验房奖励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交验房屋的,对被征收人给予征收货币补偿奖励及其他货币补偿奖励。
4、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方式的,原则上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安置。征收住宅房屋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九十五。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一套或者多套安置房屋。选择多套房屋安置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原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
5、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房屋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款按照安置房屋的综合建设成本缴纳,但按照相关规定增购安置房屋的除外。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对减少部分的房屋面积应当按相关规定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
6、棚户区改造范围内仅有被征收人及其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居住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二十二平方米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可以按二十二平方米计算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系同一权利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同一权利人分处有被征收房屋且房屋产权明晰的,分处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合并计算;房屋产权不属同一权利人,但分处房屋产权共有人系夫妻关系或者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分处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