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这个概念,在2016年之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为目的筹集的财政性资金,它和“预算收入”、“税收收入”一样,都是财政收入的构成部分; 自2016年起,政府的各项基金都纳入了预算管理并统一计算,于是就有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概念——这是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的各项基金都要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其收入都必须列入本级预算的收入范围。所谓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其实就是指各种基金的预算收入。
由于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所以这里说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只能是指地方各级政府的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按来源可分为收费类基金、专项收入类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类3种类型。
对以上各类型的基金具体收什么、怎么收,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高速公路通行费就是属于收费类基金的范畴,这种类型的基金是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进行征收的,也就是说收取这些费用是为了建设公路、维持其运营的支出。如果投资者购买了所征收费用项目公司的股票或债券,则该部分的收益就体现在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