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型股权基金的区别?
从组织形式上,创业投资基金大多是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开展业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 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其中,GP承担无限责任,LP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形式可以为基金实现资产的保护提供有效制度设计。
1、税收方面,由于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是低税负主体,而基金通过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帮助规划税收,能够大大减轻基金的税务负担。
2、对于投资者来说,投资风险与所投资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紧密相关。如果投资者直接投到个人名下,则个人出现财务危机时,投资者将有可能遭受损失。而如果投入到一家有限公司,则可能有所缓冲。而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创投基金,则可以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使资金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同时,由于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是一种“避税”工具,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在管理运作方面,采用有限合伙形式有利于保持私募基金的私募性质,避免信息公开披露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还有利于建立一种市场化的退出渠道,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 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比较主流的创业投资机构主要为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其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入融资企业,并努力将其培育成上市公司。
1、在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划分明确,关系清晰,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2、在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中,由于投资后介入企业管理较少,因此对投资经理的能力要求较高,需要其具备较高的行业背景知识和敏锐的市场嗅觉;
3、在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中,由于主要的投资方向为企业,因此在选择投资项目时更加重视项目公司的运营状况和管理团队,希望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