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有什么证件?
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投资基金,有营业执照和基金备案证明就可以营业了嘛! 那外国的基金公司在华设立代表处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行使下列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依法需要审查的,还应提交相应文件的复印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外国公司注册登记证书;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业务承诺书、业务委托书(可在基金业协会网站下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代表处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文件的原件:
1.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会员资格批复。 备注: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投资项目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17号)的规定,取消外汇管理审批;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核发外汇登记证;改为企业凭进出口许可证件、税务凭证等向银行申办外汇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