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基金自融?
我简单的说一下,希望对您有帮助 首先基金本身就是一个金融工具,我们可以把资金交给基金公司来帮我们进行投资,那么既然能投资股票、债券甚至别的资产,自然也可以把自己包装一下,搞成一种“资产”让基金公司来买卖。这样基金就实现了自我融资的目的了(从自己兜里取钱给别人)——这就是所谓“自融”。 但是这样做是违反监管要求的,是一种监管漏洞。因为一般投资基金主要指证券投资基金,而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实现社会资金的优化分配。如果这个资金是被用来从事证券交易的,那自然是符合要求的,但是一旦用于其他方面,比如经营同样可以获得稳定收益的房地产,那就是违规的了。
因此国家现在要对一些流动性比较好的公募基金实行限制。不让其随意流出市场。 而私募基金就没有这个问题了,私募基金的定向募集原则决定了它必须先有明确的资金用途,而且由于不是公开发行,所以不需要像公募基金那样对资金流向做信息披露,从而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款专用”——当然,这里只是说明理论上私募可以这样做,实际上仍然会受到投资者的监督以及基金投资运作的影响,并不能像公募基金那样随便“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