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基金怎么做账?
1、用收付实现制做会计凭证,根据业务发生情况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至少登记日记帐); 2、月末将库存现金及存款进行核对,余额相等后在“财务状况表”中反映出来; 如果有结余就转入“资金结存”科目中; 3、下月初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余额; 4、月初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表中体现相关数据。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设置好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以便准确核算;
②要设置备用金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内部职工报销或借款支出的货币资金;
③对报销的原始凭证应认真审查,金额无误后在“现金收入传票”上签字确认;
④对于个人借款必须严格审批,签订借款单,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方式、利息等条款。到期未还须计入相应科目的贷方并督促归还;
⑤每月定期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单的核对工作,查明实有资金数额,做到账证相符;
⑥每季度末要做好各项资产的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财政基金可以分为两类,即财政预算内资金和财政预算外资金。
财政预算内资金,是指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分别纳入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的财政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的各种税收、专项收入、杂项收入和其他预算资金。预算内资金的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法定程序进行预算管理,其分配、使用和执行结果都要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的预算会计核算。在进行预算内资金核算时,既要按预算科目的国家预算收入和国家预算支出等项目反映,又要按预算级次在中央和地方预算内分别反映,并实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和专款专用制度。
财政预算外资金,是指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未纳入国家预算和地方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单位的附属单位的各项收费,主管部门集中的各种管理费和劳动保险费等。在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经财政部门按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和单位实际需要核定。进行预算外资金核算,主要通过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以及预算单位附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支出”等科目反映,在使用上按规定的预算外资金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和专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