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交广东吗?
不缴税,不交税收的。但是财政支出要给省级政府一部分。 作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深圳市属于中国行政区划里特别特殊的存在。从行政级别上说,相当于正省级;作为中央直属机关,又享有省级政府的经济管理权(事实上,深圳的经济管理权限甚至高于多数省的省级政府);同时,作为一个地级市,又要向省里缴纳税费。这种上下级之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导致深圳市的财政非常复杂。
首先,省政府对深圳市的财政收入没有直接支配权,但有了钱之后怎么花,得省政府说了算。比如省政府要求深圳市必须拿出100亿来修公路,这100亿就得从深圳市的预算中出。当然,如果这条公路修好了能带动附近GDP增长200亿,那这一增一减,最终还得是广东省受益。
其次,虽说省里没有直接收深圳钱的权力,但是很多支出却是要跟省里共同承担的——毕竟省里的拨款也要靠这些资金去投资项目才行。比如说建一个电厂,总投资100亿,其中省市各出50%,那么这就是一个纯收益50亿的项目,不仅赚钱,而且还给广东带来了就业岗位。但这100亿的投入里,有40亿是要还给省里的,因为这是省政府借你的钱,将来还要连本带利一起还。虽然还款期限可以拖好久,甚至永远不用还,但这种债务永远是存在的,而且要计利息。这就导致无论是建设期的借款还是运营期的还款,都要从深圳市的财政预算中支出,最后其实还是市民在出钱。
第三,作为经济特区,有很多事省里管不了也没法管,只能由深圳自行决策。而深圳一决策,往往就是几十上百亿地投出去。在这种情况下,省里也担心深圳资金不足,只好再次追加投资或者贷款给深圳,以支持特区的建设。这种情况下,深圳不仅要算自己财政账,还得替省政府算算经济账,说不定还会为省政府承担一些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