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有分红吗?
2019年5月,公司上市后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了6.23%的股权,融资14亿元,同时,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58亿元; 2019年7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包括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0名特定对象发行5.6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本公司被分类为“A”行业的综合金融类上市公司。经梳理A股市场同行业已披露年报的公司,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11.9亿元,中位数为8.9亿元,按照上述数值计算,公司的ROE、盈利能力指标均位居行业前列。在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既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负责任态度,也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分析,考虑到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且当前并未出现长期大额负债的情形,我们预计公司短期内无大幅增发融资的必要性,且不存在通过配股或发行可转债方式进行融资的计划,若考虑对子公司投资等正常资本开支需求,不排除通过控股股东或一致行动人自筹资金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