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出资几年交足?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备案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见,股东认缴的出资金额是设立有限公司时必须确定的事项并且须记载于章程中;而股东实际交纳的资本则是可予酌定事项。 也就是说,股东可以先认缴,再分批实缴。但是具体什么时间交多少要记清楚。
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实缴不需要全部一次到位(除非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可以分期缴纳;二是虽然注册资本采取认缴制,但并非代表就可以不缴或者少缴,如果实缴的资金小于注册资本,那么股东将构成实质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如有违反该项义务,应向公司承担返还财产的民事责任。 同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注册资本不仅包括发行股本金,还包括募集金额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产。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申请股票上市的交易时间自股票缴存保证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申请股票上市之前,有关股份的发行应当符合《证券法》和有关规定。据此,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或作变相使用,否则就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