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份如何拆分?
谢邀,本来不想答这个题因为现在这种合伙企业实在是很脆弱。但看到题主这么执着还是写点什么吧 先给出答案,按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出资多的人所占的股权比例大,分红也多,而出资少的人则相反。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两部法律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四)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五)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6)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48条规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51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收入的分配办法由合伙协议规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视为按比例分配。
第40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方式或者虽约定利润分配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按比例分配。 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比例分。可见,在合伙企业中,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那么合伙人的盈余分红是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的。也就是说,当企业净利润为100元时,有证据证明合伙人已经实际投资了10万元,那这一万元对应的分红就是100/10=10元,而另外那位只投入了5万,所以5万元的合伙人只能得到50/10=5元的红利。
当然,为了避免争议,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里自己设定各自的盈余分配系数。比如甲出资8万元占有20%的股份,乙出资2万元占10%的股份,丙出资本钱不多但有权优先受偿,那就给乙设定一个较低的盈余分配系数例如0.8,给丙设定较高的盈余分配系数例如1.8。这样计算出来的分红结果才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