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贷款软件拒就赔?
最近,一则名为《网贷被黑 贷款软件拒就赔》的小广告充斥着朋友圈。被黑即贷款失败,损失由宜贷赔。只要是通过宜贷网在12家网贷平台上贷款,一旦失败,必赔贷款本金。这在p2p贷款行业还是首家。面对如此“豪言壮志”,记者经不住诱惑,主动搜索、下载了“宜贷网”ap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任何从事金融借款业务的机构,其法定名称都必须包含“银行”字样。但事实上,这12家提供借款的网贷平台,均无金融监管机构批文,并非银行。所以,上述广告宣传“贷款必赔”有违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12家网贷平台本质上均为非金融企业,在提供融资咨询及其他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因不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风险及责任风险。但这并不影响其凭借自己的平台优势为借款人实现融资的目标。
事实上,“宜贷网”平台上的确存在“先行赔付”机制。所谓“先行赔付”,即先行垫付借款人所受损失,之后再向损害对象追偿。从该项机制的运作过程来看,只有遭遇赔付事件的借款人提交索赔申请,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平台在审核无误后,会对符合赔付条件的借款人进行先行赔付。
然而,从微信宣传文案的描述来看,“贷款必赔”,“12家网贷平台,你只需提交一份资料,即可免费申请贷款”。显然,“宜贷网”对“先行赔付”保障的范围限制过窄。其赔付范围只适用于“交易失败”类型的事件,而将“内部审查拒绝放款”等未达成借款合同的事实列为“免责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以及其分支机构之间,或者是各成员企业之间进行循环借贷,既未约定借款期限,也未约定借款利润,各成员企业之间权利义务不一致的,有担保人的担保贷款,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借款,已经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作为企业资本金入帐,或者将企业的资本金存入个人账户,或将企业利润转化为个人分红,或者将分红转化为资本金,或者将个人债务转为经营债务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无论是否构成犯罪,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受理,并且在审理中一旦发现符合上述规定的虚假诉讼嫌疑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中止诉讼,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套路贷。
从法律层面看,“银行代贷”为虚假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从现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银行代贷”都不同程度存在费用收取或担保等问题,还往往潜藏着高利贷等非法因素,极易引发纠纷甚至犯罪。然而,社会上确有这样一类“黑中介”,“挂羊头卖狗肉”,以银行名义招揽生意,行非法之实,“银行代贷”不过是其为牟取不法利益编织的幌子。
(作者:潘国弟 周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