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员工名义征信贷款吗?
个人征信,顾名思义,指的是个人信用,只有自然人才能拥有信用,并且信用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员工不具备公司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公司也非自然人的身份,只能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存在,那么员工也就不能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当然也无法以个人名义去征信贷款。
所谓征信,是指一种服务。为客观、公正地反映信用状况,标明质量等级,协助处置不良信用行为,约束失信行为,国家设立了征信系统,就是央行征信平台。
征信系统记录的是个人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企业的信用信息,只有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利查询,其他人员是不能查询的。而查询者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则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例如法律授权文件、委托授权书、授权确认书等。
我国个人信用报告有2个版本,一个是个人征信报告,另一个是个人查询明细。个人征信报告主要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如业务交易、偿还债务、合同履行等。个人征信查询明细则包括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详细信息、查询查询时间、查询者等内容。在查询次数时,只要不是查询者授权的,一律算作查询的次数。
征信与信用密切相关,征信报告不仅会影响个人生活,如影响贷款、就业、出国等,更会影响职业生涯。如个人征信报告中若存在多次贷款或信用卡出现逾期记录,将被视为有不良信用行为的潜在风险能力,用人单位可能就不聘用或解雇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