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贷款利息如何入帐?
楼上的朋友已经说了很多,补充几点: 1、关于账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境间费用(管理费用)总额;银行借款的利息收入计入“银行存款”科目。所以,企业无需单独设置“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和“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2、关于税前扣除的问题,首先企业支付利息支出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企业取得利息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上述内容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损益类科目都必须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因此“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余额最终都将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3、关于计税基础的确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须说明确认扣除其收入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的合理性。 另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资金占用费应当予以加回。即企业支付的借款费用可全额税前抵扣,但取得的存款利息需要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