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贷款指几面未还?
楼上的都错了,这里是指客户违约以后,银行按照合同要求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等所有损失,全部计算出来的款项,统称“损失贷款”; 当然,如果法院判决银行胜诉了,那么上述费用都可以得到支持;但是如果判决银行败诉了,这些费用就得由银行自己承担! 所以,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都不会损失太多,毕竟起诉前银行会先进行催收,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才会起诉到法院,此时已经是客户违约在先了,所以银行基本上都能拿回自己的货款本金和正常的利息(不包括罚息复利之类)即可,至于那些实现债权的费用,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客户不仅不还钱,而且还失踪了!这时,银行要收回自己的货款本金和正常利息就显得有些困难了,因为找不回客户,也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案件就只能以被告下落不明为由裁定中止审理,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银行没有损失贷款,但是却耽误了不少时间,其实也有损失的,这个损失就是银行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公告费、差旅费等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