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如何置换?
我这里说的不良贷款,是指银行以信贷方式发放的资金,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导致贷款形成风险,经银行催收后无法收回。 按照《银行贷款资产风险分类标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单个客户贷款资产质量风险等级进行判定,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前两类属于正常类,后面三类属于不良类。 对于正常类的贷款资产,银行采取的是以账销案结的方式处理。也就是说,对于能够收回的贷款,银行通过继续催收到收回到本行账户后,做平了账;而涉及诉讼的,法院执行到位并收到款后,作销案处理。 但很多情况下,企业破产了,或者失踪了,或者跑路了,等等,这种情况就属于难以收回的不良贷款。对于这类不良贷款,银行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处置,一种是持续催收,也就是不断地向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催收,直到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再偿还为止;另一种就是进行资产处置,将借款人的抵押物变现,用于归还所欠银行的贷款本息。 如果仅仅依靠银行的催收就达到了债权实现的目的,那最好不过了。但现实情况往往是,银行催收无果之后,只能走资产处置这条路了。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资金回收,那么就存在一个“如何变卖”的问题。
我们知道,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遵循着“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即收入(利息)和支出(成本)都要通过银行账户来实现。在资产处置的过程中,往往也是从变现开始,将处置所得入账后归行,从而实现资金的回收。但这只是理想状态下的简单操作程序,现实中往往会遇到不少困难。比如,债务人可能根本没有银行存款可以用来归还欠款;又比如,债务人可能有大量对外应收账款,但是债权人因为财务状况恶化不愿意接收该笔款项,如此,则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收回的希望就非常渺茫…… 总之,资产的变现并非易事。尤其对于小额不良贷款而言,更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