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银行贷款增速?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报表制度》,银行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4类金融机构(报表制度中无“信用社”这一行类别);2、关于资产负债表的定义,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8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会计主体在某一特定日期(期末)的财务状况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栏;从理论上讲,只要知道某一时点的贷款余额就能确定该时点的贷款增长情况了(因为所有者权益恒定,不考虑内部交易的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但是,上述简单公式并没有考虑下列因素:(1)资产=债券投资+放贷投资,但是,放债投资和债券投资并非同时发生,而是先买后卖,在某一具体时点二者不可能完全相等;(2)企业和个人借款经常存在未按时还款而形成的逾期贷款,这些逾期贷款虽然属于贷款范畴,但并非全部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忽略未按时还款导致的资金时间价值损失,则会导致贷款余额与贷款增加额不符;(3)有些业务可能形成资产和负债的同时性,如买入返售资产和卖出回购负债,它们在表中的不同位置计量导致资产和负债的金额不同,但这并不影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个公式的成立。
为了比较准确地计算贷款增幅,需考虑以上各因素,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1.1 按单利计息 设年初贷款余额为A,月末利息收入/支出总额为B,年末贷款余额为C,年利率为i,则 月末(本金+利息)=A×(1+i)^1 年末(本金+利息)=A×(1+i)^12 ∴ 年末贷款余额 =年初贷款余额B/C C-A=12A/C C=100%・A/C 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上述公式可以计算出贷款余额的增幅。
1.2 按复利计息 按复利计息较之按单利计息更符合实际情况,因此更适宜于银行信贷业务的核算。 设年初贷款余额为A,月末(本利和)=A×(1+i) 年末(本利和)=A×(①+i)^12 ∴ 年终贷款余额= 年初贷款余额B/M M=1+i 12M-1 B= A+ B.M^{12} V= B/X X= M\pm i
在上述公式中,由于年利率i是已知数,通过计息可以得出年末贷款余额V,再将V代入上述公式即可求得贷款余额增幅X。需要指出的是,用上述方法得出的贷款增幅只是理论值,并没有考虑实际业务中存在的各类调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