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行贷款吗?
目前,我国没有实行统一的征信体系,各家金融机构都建立了各自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在融资过程中就存在着不同机构之间查询不到对方的客户信贷记录、无法了解客户融资历史的情况。为弥补这一缺陷,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来推动金融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 2014年5月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不良信息数据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审核流程报送个人不良信息和适当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随后在2014年10月份,央行与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下称“百行征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建设整合各方信息的互联网征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增加信息的可获性和可用性。 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其中明确,从2016年9月起,全面推开营改增,银行保险业纳税人提供信用报告业务,由现行税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3%的增值税;同时,对向不特定对象提供的信贷信息查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随着《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以及金税三期工程的全面实施,企业涉税信息将更全面地归集到税务部门掌握之中,税务部门将与相关机构实现信息共享,使失信企业“无处可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