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对象有哪些?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适用该准则的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其减值对象主要包括以下6类。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以上6类资产减值损失的发生除了商誉减值外,其他6类资产减值损失发生后其可收回金额上升的,可以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予以恢复。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的有: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2)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