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外资产如何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待售存货是准备立即对外销售的无形资产,如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准备开发或销售的,或者企业取得的准备对外销售的房屋建筑物等构成业务的部分。
可见,待售存货实际上就是已取得但尚未入账的存货。除上述情况,企业还有可能存在尚未在会计记录中反映的其他资产,如已购置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对于这些资产应区别情况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1、属于待售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披露;
2、不属于待售资产的,应当披露其金额、实物数量,以及不确认为资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