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利息是信贷资产吗?
要判断应收利息是否属于信贷资产,首先要搞清楚信贷资产的范围。《贷款通则》把贷款定义为“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经营贷款币资金,应承按《贷款通则》规定,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出借融资行为”,所以“贷款”是银行向客户让渡资金使用权一定时期内获取利息收入的一种有偿融资行为。银行基于贷款承诺或其它表外、表内授信向客户承担支付利息责任,取得应收利息权利的业务,也比照贷款业务管理,所以信贷资产可以简单地理解成银行获得利息收入的各项资产,一般包括各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垫款(包括信用证垫款、保函垫款和担保垫款等)、应收股利、应收债券利息等,其中最主要的也最常见的就是各项贷款。因此,应收利息是信贷资产的一种。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明确“银行应当建立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制度,要定期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充足性进行评估,并按照会计制度和监管要求及时计提和评估贷款损失准备。”因此,对于信贷资产可能或已经遭受的损失,应当计提贷款损失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