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多久?
国有资产挂牌转让在公开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以有意向受让方的实际报名情况确定。通常情况下,为寻找有意向的受让方,可以在转让前或转让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如召开项目推介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告挂牌信息。公告挂牌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标的企业的名称;
(二)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产权的挂牌价格、拟转让的产权比例;
(五)转让标的企业的最近一期资产、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经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逐级报财政部核准。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施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劣势企业破产和改组、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核准。除此之外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企业集团公司负责核准。);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七)产权转让中的风险提示及争议解决方式;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