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消公积金贷款吗?
南京市暂时还没有取消公积金贷款,具体还要等房管局的相关政策说明。根据最新公积金政策,停止向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异地)记录的职工发放贷款。停止向已有一次公积金组合贷款记录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主城六区范围内,购买低密度住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人在本市已有1次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货款)记录并已还清贷款的,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货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得超过1990年1月1日(含),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调整可贷额度确定标准,缴存人可贷额度为缴存人户籍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可贷额度的低值,具体标准按本地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还清后,须间隔3年(含3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