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股票开盘了吗?
2017年5月8日盘后,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一份由证监会对信达证券作出的行政处罚。经查明,信达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在未充分评估上市公司风险的情况下,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先后披露了多份尽职调查结果;二是作为CITIC Securities International(简称“中信国际”)的境内托管人,在未经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为不具备发行条件的中兴公司出具了符合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证监会在通报中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所述“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中介机构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相关资格的”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证监会对信达证券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据查,早在2014年底,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已经以相关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为由,对中信国际及其个别员工分别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