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具有受托代销?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代理保管和办理清算交割及其他相关业务; 也就是说,基金公司是可以将产品信托给证券公司代销的! 但是,根据目前基金公司的注册条件,还没有一家基金公司会将自己的产品全部委托给一家公司代理销售。目前都是多个代理的销售模式。
2、其次,根据目前的监管要求,只有券商和公募基金有资格作为受托方开展代销业务。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等不能作为受托方从事代销业务,目前也没有这一业务安排。
3、最后,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2004年制定)第六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其清算交割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或过户的证券,其清算交割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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