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办属于什么企业?
这个定义有些宽泛,要具体看是什么属性的产业办。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产业办不是企业,因为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而产业办是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是不具备法人地位的。 但另一方面,不少地方的产业办是有资金、有资产的,而且这些资金和资产主要是用来扶持企业发展的。从这方面说,有些地方把产业办定义为“国有独资公司”也是可以的(当然,这种国有独资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但是,如果这个地方的某项具体工作是由某个事业单位承担的,那么这些承担此项工作的事业单位就不是“国有独资公司”了——因为国有独资公司指的是以企业为经营主体的资金、资产,而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如很多地区设立了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再如一些地区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为本区域的创业者提供低租金的办公场所。尽管这些机构和项目都有资金、资产,甚至可以说规模比较庞大,但它们都不是国有独资公司,而仅仅是事业(机关)单位。
简单的说,产业办是事业(机关)单位还是国有独资公司,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这项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怎样的一个机构,二是这项工作的职责范围是怎样的。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决定了这项工作是作为事业(机关)单位开展还是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开展。
举例来说,某地设立了一个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由财政出资10亿元建立,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当地的新兴产业领域。这个基金的主管部门是当地发改委,根据职能划分,发改委既是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同时也是该基金的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该基金就是国有独资公司,因为其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自主地进行投融资活动。
再比如,某市为了促进就业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由于担保业务的特殊性,这个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必须严格限制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同时为了保证其经营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不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交叉,所以只能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小额贷款担保机构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却是一个企业,即一个特殊类型的企业——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