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有什么政策?
现在国家鼓励“僵尸企业”的破产清算,但实际操作中很困难。 首先这些企业的土地等资产大多抵押给了银行,而银行现在面临坏账风险,为了止损就会诉诸法律程序,让法院来强制执行;但由于企业经营正常且是当地纳税大户,政府会出面协调,希望银行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只收本金不要利息等等。当然,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次还有一些“僵尸企业”其实根本就是不具备经营条件,或者已经没有价值了,但是又占着地方的资源,这种一般就是当地政府比较头痛的问题。因为要破产的话又要花钱,而且对于地方经济增长、税收和就业指标的完成有负面影响,所以这种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一般来说需要债权人到法院申请仲裁,由法院裁定是否进行破产程序,这个过程相当漫长…… 最后一种“僵尸企业”还有一种就是虽无生机但尚有利用价值的,这种一般会予以改制或者重组。例如企业亏损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可以改造之后重新投入市场;企业虽然盈利能力不佳但却具有一定社会属性的,也可以考虑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融资和重建。这种情况一般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拿出一定的改革方案才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