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多少算联营企业?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通常有如下方式: 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公司,一般会计上作为全资子公司处理; 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双方或多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般会计上不认定是全资子公司,而认定为联营企业。
注:联营企业的判断依据不只看投资比例,还要结合实际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收益情况来判断母子公司还是联营企业。 对于联营企业而言,其经营成果归各方所有者共同享有,在核算时,应分别确定每个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被投资方可分为三类:
①能明确区分各自资产,单独记账的企业,这类企业联营企业一般比较简单,在确认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比较容易区分各自的盈利和亏损;
②不能明确区分各自资产的,需要合并记账的企业,这种情况一般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以确定各个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③虽能单独记账但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也需要进行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