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联方都有哪些?
“关联方”通常是指企业与其附属机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关系。 这里的“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即凡是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都在“关联方”之列;而“附属机构”“联营及合营企业”则分别为上述两类企业的下级机构和参股企业。 实践中,企业往往与下列四类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形成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及其下属的各分公司是普遍存在的典型关联方形式。
2.控股公司(集团)与其下属各子公司之间也存在着广泛而复杂的关联交易,这种交易可能涉及生产经营各个环节。
3.一些实行集团会计制度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也属于关联方的范围。
4.有些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具有经营能力的分支机构也可以是关联方,如企业的销售分公司或门市部等。
企业关联方通常包括下列 parties: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在日常实务中,确定关联方的意图是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性、完整性,以便报表使用者进行正确的理解。因此,如果两个或多个企业虽然分别由国家不同的部门控制,但考虑到它们在交易时可能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在披露中也可比照上述关联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