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款合理吗?
一、首先,从法律层面探讨 1.是否合法取决于原因行为的有效性以及目的的正当性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判断企业间借贷合不合法,首先要看其中的原因行为即出借和借款的行为是否违法;其次还要考察目的的正当性。
(1)关于出借与借款的行为 因为民间借贷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贷款协议,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首先需要审查的就是是否出于真实的交易需求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如果企业间借款是基于真实的交易需求且已经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决策并公示,则属于有效民事行为,所产生的利息债权也受法律保护。如果企业间借款并非基于真实交易需求,而是以借款之名行非法放贷之实,则不仅借款合同无效,其基于该合同约定的利息债权也不受法律保护。区分企业间借款是否合法的关键在于出借方是否已经按照公司法的程序决定并公开告知,否则就会因为违反资本维持原则而使借款合同无效。
(2)关于目的的正当性 企业间借款的目的可能有多种,其中是否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或者公共福利是判断目的是否正当的重要标准。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通常而言属个人或企业的自主决定,并无不当之处;但是如果是为了规避国家信贷政策或逃避银行贷款的偿还义务而借入款项,则显然不属于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具有合法的理由,相应产生的利息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实践中如何认定是否“以贷养贷”、“以债还贷”呢? 我们知道,企业借贷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向他人借贷,另一种则是为了弥补因投资失误而产生的损失。前一种是正常的经营活动,不需要承担高额利息费用,后一种是补亏,虽然不符合相关规定,但产生的债务在性质上仍然是合理的。识别“以贷养贷”“以债还贷”关键在于了解借款的原因。
一般而言,对于“以贷养贷”“以债还贷"的认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借贷双方存在互保关系的;
2.借款人借用贷款的资金用途为归还先前所欠贷款本息。
三、如何应对“以贷养贷”、“以废还贷”? 企业应当树立合法经营的意识,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频繁地、大量地借款和还款,防止被他人滥用借贷关系。 如果银行发现当事人利用虚假证明文件恶意诈骗贷款,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