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然灾害有补助么?
1.首先,自然灾害是不能购买保险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会赔给你钱;但保险公司可以帮你的公司垫付救援的费用; 2.其次,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注:这里指的是合同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 但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还是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补偿的。
a.国家有关部门会给予一些补贴和补助,具体项目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b.商业险也可以得到部分补偿:保险公司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会将投保时约定的投保比例和实际损失的比例一并考虑,从而确定应该赔付给您的金额。
举例来说如果您投保了100万元的财产险,投保时约定投保比例为70%(即您只投保了100万的70%),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损失为30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只会按照损失的57%进行赔偿,也就是最多赔偿16.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只要是不属于政府补助的损失,均可按规定在损失发生的当年在税前扣除,无须进行专项申报。
自然灾害损失补偿,如果属于政府部门等非直接损失相关人,因企业遭遇自然灾害损失而给予的补偿,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灾区损失补助款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7]24号)规定,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灾区损失补助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企业将此项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可见,因自然灾害损失而取得的政府补助款,应并入企业接受损赠收入中,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可调整增加企业当年的资本公积,因此,当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损失时,取得的政府补助款可调整增加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