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怎么查企业?
这个题目很大,我尝试着回答。 先举一个例子:2016年某省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期间该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854起,责令恢复原状93.5公顷、罚款7872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700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1亿元。同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60起。 再来看看巡视工作怎么做。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了解掌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廉政勤政情况,重点了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情况等。 在调查方法上,《条例》规定了巡视工作应当收集材料、进行访谈、受理举报、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查阅账目、进行函询等方式方法。 但这些都是一般性原则和要求,现实中如何操作还要看各巡视组的具体实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巡视组开展检查的渠道有很多,手段也多样。
比如,巡视组可以在所巡视地区范围内广泛听取意见。《条例》规定,“巡视组可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这里所说的“群众”不仅包含个体也包括群体。也就是说,巡视组不仅可以听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以专门听取信访部门反馈的群众来信来访中涉及被巡视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或线索。 《条例》还赋予了巡视组一定程度的特殊调查权力。这些特殊的调查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询问权。即对不属于保密事项的有关情况或者事实,经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结论性意见。
二是调查权。包括询问、约谈相关单位和个人,调取有关证据材料,向社会公众发布调查公告,接受群众举报,提出处理建议或者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调卷阅档权。即要求被巡视党组织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其他协助,以了解和掌握被巡视党组织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四是提出处置意见权。对于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经审查后认为需要处理的,巡视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