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金和保险的区别?
1、产生基础不同 财产保险产生于民法中的物权制度,而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则起源于西方信托国家的立法规定; 2、设立目的不同 信托是为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通过信托机构对财产进行管理或运用,以帮助委托人达到合理避税、财产保全、继承规划、慈善捐赠等目的。 而财产险则是为了补偿因火灾、风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3、设置主体不同 财产保险的设置主体是保险公司; 而信托的设置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企业、事业机关以及个人。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国内成立的信托公司主要可以分为银行系信托公司和证券系信托公司以及其他类信托公司。其中银行系信托公司是指原商业银行从事信托业务的业务部门改制而来的,代表机构为建设银行旗下的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证券系信托公司是指原证券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的业务部门改制而来的,目前只存在于部分证券公司之中;
4、业务内容不同 财产险的业务范围主要是保险金额核定和保险费计算,具体包括财产保险合同条款制定、承保、理赔、会计处理及财务管理等内容; 而信托业务的内容涉及金融市场的各个层面,诸如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等,除了投资功能之外,还具有融资功能,并且有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区分。
与财产保险侧重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同,信托更侧重于满足委托人的需求;而且根据信托的性质,委托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家企业或者一个团体,而财产保险的托却是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6、风险承担方式不同 一般情况下,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公司首先要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话,就需要考虑赔偿了。 而在此过程中,由于信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因此一般是不需要进行风险的认定的,只要存在侵害信托财产的行为就应当由受托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