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税率是多少?

田建生田建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水利建设基金(以下简称“建基”)作为政府性基金,以筹集资金、支持水利事业发展为主要目标,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主要用于下列事项: (一)中央级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营与维护; (二)国务院确定的贫困地区扶贫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行; (三)国务院确定的干旱地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 (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完善; (六)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并纳入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 对依法征收的“建基”收入应按规定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中央财政从预算收入中直接划入中央级水利部门使用管理的项目支出经费。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建基”收入征管机制和监管制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交。对违法减征、缓缴、拖欠“建基”款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建立地方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一)建立跨区域上下游补偿机制

1.上游地区加大水源保护力度。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严格划定保护区范围,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实施预警预报,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对饮用水源地受到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时,相关地方政府要加强配合,及时采取停用水源或置换水源等应急措施,确保居民生活饮水安全;在农业和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用水量的监测,开展源头控制和过程净化处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2.下游地区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高效用水技术和工艺,推广先进灌溉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科学调度水资源,发挥工程效益,合理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增加供水能力,保证充足的水资源供应。

(二)鼓励实行补偿机制的地区之间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三)明确各地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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