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收美国多少税?
这个问题问的有点意思,我试着答一下,不保证正确! 先放结论,按照EU和NAFTA的协议,美国出口到欧洲的商品,关税是0%;相反,从美国进口商品,欧洲要征收2.5%的关税(对农业产品额外征税16%)。 细节是这样的。
首先,美国不是世贸组织的成员了,所以不能以WTO为依据解释协定条款。需要看看其它贸易协定。 美国与欧共体(EC,也就是现在的欧盟)有四个双边协定,分别是《美欧航空运输协定》、《美欧海运费协定》、《美欧农产品协定》和《美欧投资协定》,这里就不讨论航空和海运了,主要看看农产品和贸易投资的条款。 在这些协定中,有一个《美欧农产品协定》,对农产品的贸易做了规定,这个协定的网址如下 https://www.eur-lex.europa.eu/eli/adt/2006/789/oj0136-0137_en.html 根据这个协定第2条,美国可以向欧洲出口各种农产品(包括粮食、肉类、蔬菜等),但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相应的欧盟法规,二是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产地证明。
根据该协定附件4,如果货物符合欧盟有关卫生和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并被合格鉴定机构验证,则免关税。 但是,请注意上述规定的适用范围,即“对来自美国的合格货物实行关税豁免”。这里的“免税”是针对“来自美国的合格货物”而言的。什么叫“合格货物”?就是遵循双方签订的贸易协定中的相关条款的货物才叫做“合格货物”。
举个例子:假设欧洲向美国出口汽车,那么汽车应该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才能允许进口;又比如欧洲向美国出口钢铁,那么钢铁必须符合欧盟和美国的相关标准(欧盟的钢材标准和高强钢标准比美国相对宽松一些)才能进口。总之,“合格”是需要符合双边的政策法规的。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美国出口到欧洲的“不合格货物”呢?根据上述协定第3条规定,以下四类商品属于“不符合规定的货物”,不能享受上述免税待遇: ①未经适当处理的动植物、动物产品或植物;
②不符合欧盟法律的货物; ③未提供符合欧盟要求的合格性证明的货物; ④未经欧盟授权机构检查的货物。
由于生物技术和转基因技术的进步,以及农产品供应链的全球化,现在要想通过非关税措施限制美国农产品的进口难度越来越大。欧盟采用了加征关税这种简单直接的办法来应对美国农产品,比如在美国大豆期货价格上涨的时候,欧洲就提高了进口美国大豆的关税。不过欧盟这种加征关税的做法是违法国际法的。
因为国际法不允许采取报复性措施(加征关税),只能采取平等的方式(加征关税)。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特朗普威胁要对欧洲加征关税有理有据。 当然,以上述协定为基础,结合其他双边协定,加上世贸组织的相关规范,可以比较深入地分析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安排和贸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