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股份制原因?
1、变更原因其实有很多种,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要更改。 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就要找出合理的理由,如:增资(扩股)、股东或法人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这些原因都是合情合理的并且是需要去变更的;但如果是股权结构或者注册资本等发生微小变化,且对经营无影响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去进行备案的。
2、《公司法》第7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同时,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实缴制,即公司在登记的时候就需要将注册资本到位,否则不予办理登记。所以注册资本是实实在在的金钱或等有价证券,不是指认缴的资本。
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全部注册资本为股份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其存在的形式和作用与有限公司相同,只是股东数量不受限制而已。
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可以采取募集的方式设立,即所有股份都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其中,职工股的每股面值不得低于1元,其他股的每股面值可低于1元,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国务院规定额定的;
(二)财政部确定并通知银行执行的;
(三)上市公司调整注册资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