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多久召开股东?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以下称董事会)何时召开会议、何时披露会议决议等具体事宜,均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否定期召开、何时举行临时股东会以及具体内容如何等等,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自我决定。
2、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证监会可以予以处罚;对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可能会涉及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的监督职责,如果存在过错,也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例如,《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就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又如《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可见,无论是上市还是非上市的股份公司,董事会都必须对股东负责,都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