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贷属于金融贷款吗?
“委贷”不是“金融机构贷款”,但它是一种很重要的融资方式——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交易。 所谓委托贷款,是指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按照借款人的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借款人向第三方(即实际借款人)发放贷款并收取利息的理财金融服务。它具有以下特点:
1.委托贷款是由具备贷款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但由于其业务性质主要是以银行为中心,因此也常被称为“银行间的市场”;
2.委托贷款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来进行货币资金的投放与筹集;
3.委托贷款利率实行市场化定价机制,参考LPR利率加上双方约定的点差确定,目前,一般商业性委托贷款的点差区间为60-80BPs左右[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各家委托贷款业务经营的机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及相应的业务人员;
2.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有独立的会计核算部门,能够进行独立核算;
4.有安全高效的运营系统;
5.具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目前,我国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机构,包括四大行和股份行的大部分支行,以及各大城市的银行营业部;
二是以债券为基础资产的金融机构,比如券商旗下的资管子公司和基金子公司;
三是以贸易背景为核心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部分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