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学生贷款怎么还?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有多种方式。
一、提前还款
1、学生或其家长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高校资助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如果合同约定了代扣款账户,在约定的代扣款账户内有足够资金,贷款银行会在约定的日期自动从中扣除应由借款人承担的还款本息。如果没有约定代扣款账户,则借款人应亲自还款。
借款人可以通过助学贷款指定帐户,存入足够资金,由贷款银行或学校工作人员从该账户扣收应还本息。
2、借款人直接到贷款经办银行或向存款账户开户行申请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后,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提前还清助学贷款的证明材料(合同、借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负责助学贷款操作的银行进行注销手续。
二、毕业后还款
1、学生应根据毕业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到教育局办理就业等相关手续,并签定还款协议。合同制度要求贷款学生毕业之后第22个月起开始自付利息,自付利息抄本金期限根据母校要求不同而不同。
2、如违约,贷款的学生会遭受罚息,罚息按照央行规定的等额本息罚息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3、如果贷款学生毕业后自愿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可按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规定,申请将已发放的个人助学贷款办理还款减免,但必须提供就业或创业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准、公示符合还款减免申请要求的,可减免学生就业后还款金额,具体由地方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