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给回扣可以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回扣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当事人,不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采取给予各种回扣的行为来谋取交易机会或交易数量。
银行给贷款人回扣,是我国有关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贿行为,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即使在特殊情况下,银行给予贷款人的是“手续费”等其他名目和名义的开支,在我国也是被禁止的。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工作中,违背法律和本银行的规定,将本单位的资金私自贷款给自己需要买房、建房、装修房屋的亲友而从中谋取利益,如果数额较大,将被作为犯罪对待,会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数量不大,没有构成犯罪,也会受到单位的纪律处分。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在履行自己职务发放银行贷款的过程中,私下接受贷款人的贿赂而弄虚作假,将不该贷款的贷款了,将贷款条件不够的以符合发放贷款的条件给予了贷款,那么,对于这种行为,不论这种私下接受的请客、送礼的数量大小,都是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