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再贷款额多少亿?
为加大对“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中国人民银行于2022年7月追加部分支农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引导省级地方法人机构扩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支持县域内涉农小微企业、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在我省禹城市和邹城市开展专项支农再贷款试点。禹城市和邹城市单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专项支农再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再贷款额度的50%,两市合计不超过2亿元。
专项支农再贷款发放对象为禹城市和邹城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省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专项支农再贷款期限为1年(可展期1次),执行优惠利率。专项支农再贷款发放对象运用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涉农贷款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1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