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是固定资产吗?
自然生长的古树、古遗址等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加以确认。
但是,可以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苗木,或购买或种植后,一定时期能够成材的林木,可以确认为本单位的生物性资产,在“库存物资”科目中反映。对于达到经济使用年限的林木,应当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期末进行估价,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应缴财政款”科目中反映确认为应缴财政的款项,实际取得时作缴款处理。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有关仪器设备等,以及单位价值不超过500元,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物资(如图书、工具等),都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