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是资产类还是负债?
借入的款一般是短期的,即在一年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应在“流动负债”类下单设“短期借款”账户,如借入的是不需支付利息的,可设“短期借款”。如借入的款需要支付利息,可设“短期借款”和“应付利息”两个账户。前者用来核算借款的本金,后者用来核算应支付的利息,这样可以分别反映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和直接冲减未分配利润的借款本息。
如果从银行借入的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对外投资的款项,则应据其偿还期的长短在“非流动负债”类下设置“长期借款”和“应付利息”账户。企业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入的各种款项,应依据银行的收款通知或借款单据,借记“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贷记“短期借款”等账户。
对于按月支付利息的短期借款,计算应支付的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利息”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对于一次支付利息的短期借款或一年以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应按期计提应计的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利息”、“长期工程”等账户,贷记“应付利息”账户,实际上付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