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企业涉及哪些税?
首先,公司股权变更时,需要就股权本身缴纳印花税;其次,公司股权转让时,需要就转让行为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第三,公司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收入,需要就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法人等取得的股息红利还需要缴纳3%的地方所得税)。 除以上税种外,若存在以下情形还需进行税务处理:
一、被收购企业是房地产开发商
1、被收购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母公司名下 如果被收购方属于房地产企业,其经营业务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以及销售,则转让土地相当于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
1、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中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货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应区别以下情况缴纳相关税费: (一)对于收购的货物,以销售额和购买价款孰高原则计征增值税;
二)对于收购的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应以房地产评估值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后再减去进项税额后计征。 三)对被收购企业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因未取得销售(转让)发票,不得直接抵扣进项税额,但按规定应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关费用时可以在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均准予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但是,下列项目的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差旅费、误餐补助; 二)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如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等;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罚款、处罚金;
四)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
五)其他不能计入成本的支出。 在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之前,应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的证据,特别是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