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面对同业竞争?
1、什么是同业竞争? 首先,从行业分类上看,金融行业的所有子行业都可以归入“金融行业”(FIC)大类。如果一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FIC,且与其他FIC业务存在一定规模或业务量上的重合,则意味着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其次,从业务模式上看,当A公司经营的业务与B公司业务相近,并且都以相同的客户群体进行销售和服务,在相同的市场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甚至使用同样的交易结构、产品设计和合同条款时,我们也将认为两家公司构成了同业竞争。 总之,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业务属性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二是业务体量或销售额是否接近。若满足其中一项,即可认定存在同业竞争。
2、为什么要有同业竞争的规定? 不允许同业竞争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上市公司盲目扩张、过度融资,防范资金风险。因为对投资者来说,同一控制下不同经营主体的收益和风险是不同的,容易混淆;而对一家公司而言,其财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有限的,盲目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或涉足不熟悉行业可能会让公司陷入危机。禁止同业竞争也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 只有明确划定边界,分清主次,合理分配资源,各施所长,才能实现整个金融行业的协调健康发展。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划分,各家金融机构都试图在各个方面与别人竞争,结果势必会造成有限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足,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利益。
3、怎样解决同业竞争的问题? 如果确实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则需要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加以解决。对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低的问题,可以通过拓宽渠道、挖掘市场潜力来解决,但需要注意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隔离;而对于因业务重叠产生的中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主动寻求政策的帮助,申请政府监管和支持,通过联合创业、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进而实现共赢。还可以通过加强信息披露来消除潜在的风险来源,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业务的重要信息,让投资者能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全面状况,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