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在投资银行类产品管理(投资)协议和风险申明书生效日即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将委托期初资产交付给具有证券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企业法人(受托人),作为投资银行类产品的投资本金,同时向受托人出具资产清单并通知投资人。资产交付后,该部分银行表内资产作为投资银行类产品的投资本金不再纳入该行信贷规模管理,但仍应纳入该行资产负债表内管理和核算,对投资人按期还本付息。对于委托的表内资产,受托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投资本金进行专项管理,投资于经合同和投资方案约定的金融和非金融企业法人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