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软件按什么折旧?
新准则取消了加速折旧,统一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但是无形资产的残值不能低于5% 软件属于无形资产,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摊销就行了(新准则是直 线法),只不过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减值准备不得低于可收回金额的5 %(即账面价值与处置收入之比不低于95%)。
比如购买时:借:无形资产-软件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月折旧: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1万元 贷:累计折旧 1万元 年折旧:100万/12=8.33万元 税法认可的最少折旧额:100*(1-5%)/12=8.33万元 注意:这里的“最少”是税法允许的最少折旧,而不是会计上的最 低折旧。也就是说,只要会计上折旧大于这个金额,就允许税前扣除,不管 是否合理。如果会计上采用的是加速折旧的话,那么不用考虑税法允许的最低折旧额的限制。
如果是处置该软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元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万元 贷:库存商品 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万元 以上分录中,销售收入和成本都是指转让该软件取得的总收入及总支出,不包括所得税及附加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