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股东怎么拿钱?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募集资金到位后,原则上是禁止股东随意抽逃资金的; 其次,如果确实出现了需要动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那么需要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进行,例如要履行必要的程序并披露信息等。 从合规性上来说,大股东想要直接取现或者走账是有一定难度的。 但现实情况要复杂的多。
1、某些情况下,虽然公司注册资本并未变化,但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将注册资本中一部分“取出”用于其他经营项目的投入。在满足资本维持原则的前提下,这样的操作并不违法。
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上市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股权价值极低甚至处于连续下跌通道,且无论股本是否减少都可能导致控制权旁落时,法律赋予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无偿取得上市地位的可能性(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此时,股东可能通过一定的财务安排和交易结构设计,完成资金的“退出”与“进入”。当然,这种方式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
3、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大额亏损、经营业绩不良的状况,而控股股东南方又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为了维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有时可能会考虑出让部分上市公司股权以便回笼资金。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股权转让价格往往低于市场公允价格,因此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投资者应尽可能采取一些保护措施来降低自己的风险,如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