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方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有: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方式有:出让、转让、报废、报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范围有以下几种:一是闲置资产。二是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三是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四是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五是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六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权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其他资产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